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浙江分中心2015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26.05.2015  15:37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浙江分中心2015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抽签和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抽签时间:管理岗(1)、技术岗6月5日上午8:00-8:30;管理岗(2)、管理岗(3)6月5日下午13:00-13:30。

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

岗位

姓名

准考证号码

 

6月5日

上午

8:40-12:40

 

 

管理岗(1)

章毓

510133000018

孙丹丹

510133000059

封方萍

510133000060

戴舒鸣

510133000078

张殿东

510133000080

李安璐

510133000082

 

技术岗

王伟岸

510133000006

郑勤健

510133000026

郑健

510133000027

郏梦煜

510133000028

吴玲娇

510133000088

赵晶

510133000092

 

 

6月5日

下午

13:40-18:00

 

 

 

管理岗(2)

陈岳布

510133000010

张清

510133000016

王璐

510133000043

党桥桥

510133000044

周誉

510133000070

徐欣晨

510133000098

 

 

管理岗(3)

应博

510133000001

林孟

510133000002

陈文澜

510133000003

胡波

510133000008

赵一磊

510133000009

吴佳瑶

510133000032

盛建

510133000069

马欣欣

510133000093

梁慧强

510133000094

谢天

510133000095

注: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码顺序安排。

面试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78号(新华书店斜对面)浙江省通信管理局4楼。

二、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面试时间,必须分别于上午8时、下午13时进入面试候考室,逾期未到达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组织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先后顺序。

3、面试开始后,由引导员按顺序将考生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请考生注意时间安排,不得超时。等候面试时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4、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考生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应试者泄露考题。

5、第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将组织全体考官讨论面试总分评分尺度。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为一份)

(1)身份证及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2)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确有困难的,在向报考单位说明情况后,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有);

(6)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有);

(7)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如有);

(8)职称资格评聘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有);

(9)简历中填写的其他资格认证的原件、复印件(如律师资格证等);

(10)留学回国人员,携带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为一份)

(1)身份证及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加盖教务处章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已获得的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如有);

(5)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有);

(6)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有);

(7)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如有);

(8)简历中填写的其他资格认证的原件、复印件(如律师资格证等)。

每位考生资格复审后,在《资格复审表》的“考生签字栏”签字,考生出现个别材料不全,且暂不影响审核结果的(如工作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表》上注明情况并签字。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工作人员有权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备案。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存放在指定地点。在面试考场携带通讯工具入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面试时请使用普通话作答,座位上有面试题、笔和草稿纸,考生不得在面试题上做任何标记。回答问题前,考生可先思考,思考时间与答题时间相加不超过15分钟,回答完后,请讲“回答完毕”。考生面试结束时,不得带走草稿纸。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成绩。

四、其他

1、考生可于6月12日上午8:00-6月19日24:00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服务平台(http://www.gxbzhp.org.cn)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按比例核减录取人数。

4、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1。体检或考察不通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5、咨询电话:0571-87020101。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浙江分中心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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