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2.05.2017 17:32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浙科发办〔2017〕76号
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现将科技部《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单位将《2016 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加盖公章后送至省科技厅;各市科技局(委)组织将市本级、所辖县(市、区)所有调查表统一录入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库,建立全市科普统计数据库,按时将数据库(mdb文件形式)上报[email protected]。上述《调查表》和数据必须于6月9日前报送。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地、各单位确定一名统计调查联络员,于5月24日前将人员名单报省科技厅。
联系人: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孙逸
电 话:0571-85066315
省科技厅办公室 王键
电 话:0571-87054037
浙江省科普统计 QQ 群:1429167
附件:1.科技部关于实施2016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2016 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联络员名单
3.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4.2016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5.科普统计培训 PPT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7 年5月19 日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9 日印发 |
本文来源: 科技厅
22.05.2017 17: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