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省级优秀众创空间的公示
08.08.2016 16:43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根据《浙江省众创空间管理与评价试行办法》(浙科发高〔2015〕193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浙科发高〔2016〕41号)的要求,委托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第三方综合评估,现将良仓孵化器等23家优秀众创空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8月8日-1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我厅联系。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高新处 陈 夙 87054024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段文斐 8705640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省级优秀众创空间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8月8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08.08.2016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