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桐庐县分水镇新龙村等21家单位为2015年度浙江省老年养生旅游示范基地的通知
浙旅政法〔2015〕221号
各市、县(市、区)旅游局(委),老龄办:
为进一步拓展“旅游+”,促进我省老年养生旅游产业的发展,依据省旅游局、省老龄办《关于开展2015年浙江省老年养生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旅政法〔2015〕144号)要求,经单位申报,所在县级和市级有关部门初评推荐,省旅游局与省老龄委组织专家实地评定验收,决定命名桐庐县分水镇新龙村等21家单位为2015年度浙江省老年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为老服务,丰富老年养生旅游产品,突出老年养生旅游特色,提高老年养生旅游品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老年养生旅游发展和打造旅游“万亿产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5年度浙江省老年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命名名单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
2015 年度浙江省老年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命名名单
1.桐庐县分水镇新龙村
2.淳安县千岛湖葛岭人家乡村旅游服务中心
3.建德市大慈岩镇新叶村
4.临安市龙岗镇大峡谷村
5.象山县墙头镇方家岙村
6.乐清市雁荡山风景名胜区
7.安吉县上墅乡董岭村
8.柯桥区玫瑰休闲山庄
9.上虞区岭南乡东澄村
10.诸暨市东白湖镇陈蔡村
11.磐安县玉山镇向头村
12.江山市贺村镇耕读村
13.江山市廿八都古镇
14.江山市碗窑乡碗窑村
15.开化县齐溪镇龙门村
16.临海市羊岩山茶文化园
17.玉环县大鹿岛
18.天台县南屏乡
19.景宁县大漈乡
20.遂昌县南尖岩景区
21.松阳县箬寮原始林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