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确定2018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07.08.2018  17:14

浙科发外〔2018〕127号

各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浙科发外〔2017〕187号)要求,在自愿申报、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形式审查、绩效统计打分、专家答辩评审等流程,确定“中俄新材料与增材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12家单位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详见附件)。

请各基地和依托单位加强组织管理,积极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成效,使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真正成为技术领先、人才聚集、示范引领的国际化创新平台。我厅将严格按照《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绩效奖励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外〔2014〕10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入选基地的绩效评价与动态管理。

 

附件:2018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2018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

序号

基地名称

依托单位名称

1

中俄新材料与增材技术国际

科技合作基地

英纳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抗肿瘤靶向治疗药国际科技

合作基地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

微创医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浙江大学(邵逸夫医院)

4

人工智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之江实验室

5

义乌信息光电国际科技

合作基地

义乌信息光电高新区管委会

6

中肽生化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中肽生化有限公司

7

先进材料微结构与性能调控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浙江大学

8

心血管疾病研究国际科技

合作基地

浙江大学(浙二医院)

9

贝壳医疗健康国际科技

合作基地

杭州科畅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0

晶科能源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11

老年病研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浙江医院

12

天然产物开发利用国际科技

合作基地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