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外〔2017〕44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部)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外〔2012〕301号)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省级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省级基地包括依托企业建立,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依托科技中介机构建立,依托科技园区、产业基地或孵化器建立,以及在海外设立或共建五种类型。优先支持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G20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申报单位。优先支持园区、中介机构和企业牵头申报基地。依托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原则上在相同产业或研究领域内不重复设置基地。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组织申报。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做好基地网络申报工作,新申报单位需先注册。申报网址: http://pm.zjsti.gov.cn 。
(二)申报时间和管理。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17年5月10日。各市县科技部门、省级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基地的组织、审核和申报工作。
(三)纸质材料报送。申报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寄送至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纸质材料在网络申报并通过系统打印,以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申报材料的一致性(相关证明材料可直接纸质寄送)。
三、联系人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张宇环
电话:0571-87054043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408室
邮编:31000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陈传办
电话:0571-85118011
附件:1. 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清单
附件:2. 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3月17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