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2017年度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问题整改结果
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多年来,通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不断加强保护管理,我国森林资源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功能不强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森林资源的总体状况还难以满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当前,由于一些地方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视不够,一些地方纵容甚至主导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致使林地流失、滥砍盗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违法侵占林地中,有林地多、公益林多、经营性开发项目多,在生态敏感区内违法占用林地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毁林开垦、土地整理和采石采矿等经营性项目违法占用林地,以破坏林地为主的涉林违法犯罪是现阶段破坏森林资源最为突出的问题。同时,毁林开垦、采伐天然林改种经济林木、中药材和农作物等问题导致违法采伐林木问题严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过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切实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以促进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部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2017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和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国家抽查和地方自查分级负责的形式,对全国150个县(含市、区、旗、团,下同)和重点国有林区全部国有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150个县共发现疑似林地变化图斑31505块,国家抽查2462块,移交地方自查29043块,共发现违法使用林地面积8192.5公顷,违法采伐林木蓄积10.9万立方米。其中,国家抽查发现违法使用林地面积2126.4公顷,违法采伐林木蓄积4.49万立方米。重点国有林区共发现疑似林地变化图斑8304个,发现违法使用林地面积237.4公顷,违法采伐林木蓄积261.3立方米。为督促各地依法查处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国通报,并对存在严重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10个县和重点国有林区7个国有单位挂牌督促整改。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2017年全国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和《国家林业局关于2017年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精神,各级林业(森工)主管部门积极作为、压实责任、动真碰硬,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截止5月底,全国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已刑事立案310起,行政处罚1623起,党纪政纪处分1201人。对挂牌督促整改的单位,有关林业(森工)主管部门迅速部署落实,及时制定方案,采取了约谈训诫、联合督办、实地督查等方式,严肃查处案件,依法严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挂牌督促整改的10个县共刑事立案89起,行政处罚140起,党纪政纪处分175人,包括10名县级领导干部;挂牌督促整改的重点国有林区7个国有单位共刑事立案9起,行政处罚42起,党纪政纪处分89人,包括8名县级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