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档案局开展2015年度档案执法检查

08.10.2015  13:0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精神,坚持档案工作依法监管,大力推进档案法制建设,2015年9月28日,市档案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并邀请市人大有关领导等组成检查组,对市交通集团、新仓镇、文广新局、总工会等4家单位联合开展一次档案执法检查活动。

此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以实地检查、听取汇报、要点点评等形式,对各单位《档案法》的学习执行情况、工作保障机制、档案人员资格、软硬件建设、档案管理及信息化安全、民生档案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解。

从总体检查情况看,此次接受检查的各单位档案工作基础条件较好,各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的投入不断增加,硬件配置、库房条件、人员配备等均给予有效保障;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档案资源管理水平整体上有了明显提高,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基本上得到有效落实;档案信息化水平不断加快,数字化利用以及安全保障等工作不断规范。但检查中也发现一点细节上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较慢,不符合档案及时归档的要求;二是个别单位涉及民生档案仍由业务科室分头保管,未纳入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三是个别单位档案数字化设备配备尚未到位,不利于档案数字化管理、信息化利用;四是实物档案整理不及时。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对相关单位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下一步工作要求。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陆为民指出,档案工作是我们工作过程和结果的依据,各基层档案室要重视起基层档案阵地建设,制度要更加完善,硬件要有效投入,人员要满足需要,业务要更加规范,服务要更加全面,还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在解决上下功夫,设备没有到位的,领导要重视起来,加快落实,管理没有到位的,要更加规范,加强档案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加大民生档案、重点项目档案利用和管理的力度,使资料更加齐全,利用更加便捷。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善于总结分享,积极探索新的经验和方法。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开展相关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动力推动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图为检查组检查新仓镇档案库房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