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拨付2015年度拖拉机报废补偿资金

11.09.2015  16:39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的工作要求,9月10日,乐清市财政局和农业局联合发文,拨付2015年度拖拉机报废补偿资金,共计25万元,其中省级补偿资金10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5万元。报废补偿资金共涉及拖拉机108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4台、小型方向盘和手扶拖拉机64台。补偿资金将由镇、街道财政办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给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