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研究会、协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为认真总结即将过去的一年工作,谋划好2015年的工作思路,根据省社科联总体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各省级学会(研究会、协会,以下统称“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民研机构”)2014年度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总结,精心谋划明年工作
各学会、民研机构要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全年工作,既要反映工作整体概貌,又要突出特色和亮点,文字要求精练、扼要,有具体数据、典型事例,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总结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学术研究。这是工作总结的重点内容,主要指开展各类学术年会、研讨会、论坛、沙龙等活动情况,要有规模(参会人数、论文数等)、成果(论文集)、学术影响力、新闻报道等信息;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包括学会或民研机构自立课题),说明在课题申报、日常管理、结题鉴定、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出版相关学术书籍;学术成果评奖等。
(二)社会服务。组织开展的“社科专家下基层”、社会科学普及(含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浙江省2014社会科学普及周”)、培训交流、决策咨询、慈善公益等活动情况。
(三)组织建设。贯彻执行自身章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规范、班子建设、会员管理、召开(常务)理事会、年检年审、换届工作、队伍建设、组织网络(含网站、刊物、学会QQ群)、品牌创建等方面的情况。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要围绕学会、民研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当前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本着务实、创新、可操作的原则,认真研究制订2015年工作计划,尤其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列为明年的工作重点。
二、其它事项
各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工作总结和《2014年度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纸质文本各一份,请务必于12月26日前报送省社科联社团处,并将电子版发至省社科联社团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
《2014年度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可从浙江社科网( www.zjskw.gov.cn )的“最新公告”处的相应通知中下载。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 计算所大楼B座404室省社科联社团处(邮编310006);
联系人:杨希平
联系电话:0571—88055086
附件:《2014年度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12月1日
2014 年度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学会(研究会、协会、民研机构)名称 : |
填表说明—— 1 、本表统计数据及内容仅限于2014年度本学会或民研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2 、部分内容,学会、民研机构有开展则填写,未开展则无需填写;务必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严禁造假。 3 、第四部分“其他方面”,可根据实际情况统计相关未尽事宜; |
一、自身建设方面 |
1、累计召开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办公会等工作性会议 次; |
6、共组织了 次考察学习活动,累计参与人数 人次; |
二、学术研讨方面 |
1、是否参与举办了“浙江省社科界第二届学术年会”学科专场: (“是”或“否”),如参与举办,则累计参加人员 人次。是否举办了“浙江省社科界第二届学术年会”分论坛: (“是”或“否”),如举办,则累计参加人员 人次; |
2、累计举办学术活动(包括年会、沙龙、研讨会、论坛等, 但不包括 参加“浙江社科界第二届学术年会”) 次,累计递交论文数 篇,累计参加人员 人次。其中,纳入省社科联“当代浙学论坛”系列的有 次,累计参与人数为 人次;跨省合作举办的研讨会有 次;合作举办国际性研讨会有 次。 |
3、获得厅局级单位的立项课题数 项,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的立项课题数 项; |
5、组织开展征文活动 次,累计征文 篇; |
6、科研成果获厅局级及以上单位或领导的批示、采纳、奖励的科研成果数,累计 项,其中省级领导批示 次。 |
三、社会服务方面 |
1、组织日常科普活动 场,累计服务公众人数 人次(不含省社科组织的“2014 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 |
2、组织业务培训活动 场,累计参与培训人员 人次; |
3、组织决策咨询活动 场,累计参与决策咨询人员 人次; |
5、共举办了 场公益慈善活动,累计受益公众人数 人次; |
四、其他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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