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全生产培训统计工作的函
04.11.2015 10:4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分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培训中心《关于报送2015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有关情况的函》(安培〔2015〕20号)和《关于调整安全监管执法等四类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管理事权的通知》(浙安监管培〔2014〕127号)等精神,现将做好2015年度安全生产培训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培训统计工作具体由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办,请各市安监局、部分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培训机构落实人员,认真做好2015年度安全生产培训统计工作,统计内容可登陆“国家安监总局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sset.org.cn”首页“安全培训”栏目查询。 二、统计报表“附件1-6”共六张表,其中“附件1-3”与往年一样,分别在省安监局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进入“人事培训管理系统”进行填报;“附件4”、“附件5”由各市安监局汇总所辖县(市、区)安监局相关数据由纸质填报并传真;“附件6”今年暂由省局统计填报。 三、统计口径: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止,请各市安监局及省部属企业于11月12日前完成网上上报和传真。 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黄利鑫,0571-88068048(电话、传真)。 四、具体操作可从省安监局网站点击“网上办事”--“表格下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图”进行浏览。填报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谢工,手机:13858060816;省局网站网络等有问题请联系杜工,电话0571-87053625。 附件:各市安监局及省部属企业安全培训机构使用帐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4日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4.11.2015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