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全面开展2017年度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17.07.2017  10:12

  近日,新昌县林业局专门下发文件《关于下达2017年浙江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古树名木部分)工作任务和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古树名木保护实施单位按照局古树名木保护专家小组“一树一策”保护方案,积极实施,科学保护。要求局相关科室和乡镇(街道)林业站认真做好工程监督指导和验收工作,力争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保护任务,年底前做好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和资金拨付工作。

  省林业厅下达该县2017年度的古树名木保护任务为26株,资金65万元。前段时期,新昌县林业局下乡下村调查2017年度急需保护的古树名木,落实“一树一策“保护方案,重点为500年以上的一级古树及生存、生长环境受到影响的急需保护的其他古树名木。经过现场调查勘察,该县根据部分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及生存现状,利用有限的资金,依靠乡镇(街道)、村的共同努力,落实保护任务61株,其中一级保护12株,二级保护15株,三级保护34株,涉及到9个乡镇(街道)的24个村。

  新昌县已全面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把古树名木保护作为生态建设和全域旅游开发的重要部分。目前,古树名木保护实施单位已积极行动起来,许多村民头顶烈日、冒着酷署,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于部分有危险因素的古树名木,力争在台风季节来临前完成保护工程。镜岭镇安山村有一棵树齡达500年的一级保护古树苦槠,目前已完成砌坎、填土、围栏等保护工作;地处儒岙镇地下坑自然村有三棵急需保护的古银杏,由于村民在树下建有房屋,多年来一直需要保护而无法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县林业局古树名木专家小组成员实地踏勘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保护措施,得到了乡镇、村“两委”及村民的积极支持,房屋建在古树下的村民也识大体、顾大局,同意将房屋拆迁。目前,已拆迁房屋60多平方米,落实了砌坎、围栏等保护措施,修建了游步道,增添了石桌、石櫈等村民休闲设施,成为了该村一道靓丽的风景。(新昌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