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取水户2019年度取水计划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 | 文件 |
(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 |
浙水资管〔2018〕38号 | |
关于开展取水户2019年度取水计划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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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浙水保〔2016〕31号),为做好全省取水户2019年度取水计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各地应认真组织做好管辖权限内取水户取水计划建议、反馈、核定、下达、调整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二、按照《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的要求,各地应于2018年11月15日前对管理权限内的取水户提出2019年度取水计划建议,经取水户反馈后于2018年12月31日前核定下达2019年度取水计划。 三、各市应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管辖区域内2018年度取水计划实施和2019年度取水计划下达情况汇总统计后报送省水资源管理中心(见附件1);各县(市、区)应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管辖权限内的2018年度取水计划实施和2019年度取水计划下达情况汇总统计后报市水利局。 四、年取水许可水量5万方及以上的自备水源取水户(水力发电和农业灌溉除外)2019年度取水计划工作须通过浙江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办理(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省水资源管理中心:舒畅(0571-87809079);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宝信软件:刘忠(13816322952),谭旭浩(1762133072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XX地区取水户2018年度取水计划实施及2019年度取水计划下达情况统计表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 (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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