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15.12.2014  17:00

浙科发条〔2014〕211号

 

厅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稿)》(浙科发条〔2014〕60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度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通知》(浙科发条〔2014〕9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列入考核对象的11家厅属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为做好考核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组

本次年度考核成立由科技厅条件处、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等处室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

二、年度考核内容

关于印发2014年度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通知》(浙科发条〔2014〕97号)中制订的厅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和任务。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为:单位总结与自评—财务情况审核—考核小组评议及加分项确认—厅领导与各处室综合评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厅务会议确定考核等次。

(一)单位总结与自查自评阶段。 各单位根据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和考核指标任务(附件1、2),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条目式逐条逐项列出目标完成情况总结材料,并对照考核项目对本单位工作进行自评(附件3),提出自评得分。凡涉及加分项,请列表汇总,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自查报告除说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外,需简要说明落实目标任务采取的措施及实施目标管理主要做法,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内容详实,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对于各项目标责任制任务,凡有量化指标的,要如实写明数量完成情况,年度数据难以统计完成的提供目前进展数和全年预计数;没有量化指标的,应阐明此项工作进展情况。

(二)财务情况审核。 审核下达的厅属各单位年度经济指标等财务完成情况。对于财务情况涉嫌严重造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追回优秀荣誉,并在3年内厅属单位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考核小组评议及加分项确认。 厅考核小组在单位自我总结、考核小组检查、财务情况审核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打分,得出各单位考核目标完成分。对于加分项,在审核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基础上予以确认。

(四)厅领导与各处室综合打分。 按照厅属各单位完成年度建设、改革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获得测评分。

(五)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目标完成分、测评分和加分三部分分值得到厅属各单位量化分,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六)厅务会议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小组向厅务会汇报年度考核等次建议,由厅务会确定最终年度考核等次。

请将上述年度工作总结及自评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015年1月7日前报送科技厅条件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鲁玉军,电话:0571-87054004,13588463014。

 

附件: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稿)(浙科发条〔2014〕60号)

2.2014年度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浙科发条〔2014〕97号)

3.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定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3

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定表

 

              单位(盖章):

序号

指  标

考核内容

单位自评

考核小组评定

分值

等级

分值

等级

综合管理目标(40分)

1

班子建设(10分)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团结,注重工作方法和工作效率。

 

 

 

 

2

廉政建设(10分)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注重廉政教育,监督措施有力,事务公开制度落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3

运行管理(10分)

管理制度健全,岗位目标明确,管理措施有效,执行制度规定有力,内部安全稳定,财政预算经费执行合理。重大事项及时汇报,无重大决策失误,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综合治理效果明显、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

党建工作(10分)

贯彻落实党组织目标管理各项规定。

 

 

 

 

改革与发展目标(60分)

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发展情况及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合              计

 

 

 

 

备注:廉政建设为一票否决指标,考核为“”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企业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定表

              单位(盖章):

序号

指  标

考核内容

单位自评

考核小组评定

分值

等级

分值

等级

综合管理目标(25分)

1

经营管理(10分)

经营发展战略清晰、目标明确,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单位实际,财政预算经费执行合理;经营决策机制、经营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科学、民主、严格;重大事项及时汇报,无重大决策失误,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2

班子建设(5分)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经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后决定;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团结,注重工作方法和工作效率。

 

 

 

 

3

廉政建设(5分)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注重廉政教育,监督措施有力,事务公开制度落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党建工作(5分)

贯彻落实党组织目标管理各项规定。

 

 

 

 

业务发展目标

(75分)

企业年度实现的国有净利润和年度重大工作、重要任务。

 

 

 

 

合              计

 

 

 

 

              备注:廉政建设为一票否决指标,考核为“”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