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条〔2014〕211号
厅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稿)》(浙科发条〔2014〕60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度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通知》(浙科发条〔2014〕9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列入考核对象的11家厅属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为做好考核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组
本次年度考核成立由科技厅条件处、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等处室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
二、年度考核内容
《关于印发2014年度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的通知》(浙科发条〔2014〕97号)中制订的厅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和任务。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为:单位总结与自评—财务情况审核—考核小组评议及加分项确认—厅领导与各处室综合评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厅务会议确定考核等次。
(一)单位总结与自查自评阶段。 各单位根据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和考核指标任务(附件1、2),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条目式逐条逐项列出目标完成情况总结材料,并对照考核项目对本单位工作进行自评(附件3),提出自评得分。凡涉及加分项,请列表汇总,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自查报告除说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外,需简要说明落实目标任务采取的措施及实施目标管理主要做法,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内容详实,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对于各项目标责任制任务,凡有量化指标的,要如实写明数量完成情况,年度数据难以统计完成的提供目前进展数和全年预计数;没有量化指标的,应阐明此项工作进展情况。
(二)财务情况审核。 审核下达的厅属各单位年度经济指标等财务完成情况。对于财务情况涉嫌严重造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追回优秀荣誉,并在3年内厅属单位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考核小组评议及加分项确认。 厅考核小组在单位自我总结、考核小组检查、财务情况审核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打分,得出各单位考核目标完成分。对于加分项,在审核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基础上予以确认。
(四)厅领导与各处室综合打分。 按照厅属各单位完成年度建设、改革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获得测评分。
(五)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目标完成分、测评分和加分三部分分值得到厅属各单位量化分,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六)厅务会议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小组向厅务会汇报年度考核等次建议,由厅务会确定最终年度考核等次。
请将上述年度工作总结及自评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015年1月7日前报送科技厅条件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鲁玉军,电话:0571-87054004,13588463014。
附件: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稿)(浙科发条〔2014〕60号)
2.2014年度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浙科发条〔2014〕97号)
3.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定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3
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定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指 标 | 考核内容 | 单位自评 | 考核小组评定 | ||
分值 | 等级 | 分值 | 等级 | |||
一 | 综合管理目标(40分) | |||||
1 | 班子建设(10分)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团结,注重工作方法和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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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廉政建设(10分) |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注重廉政教育,监督措施有力,事务公开制度落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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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运行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岗位目标明确,管理措施有效,执行制度规定有力,内部安全稳定,财政预算经费执行合理。重大事项及时汇报,无重大决策失误,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综合治理效果明显、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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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党建工作(10分) | 贯彻落实党组织目标管理各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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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改革与发展目标(60分) | 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发展情况及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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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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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廉政建设为一票否决指标,考核为“差”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企业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定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指 标 | 考核内容 | 单位自评 | 考核小组评定 | ||
分值 | 等级 | 分值 | 等级 | |||
一 | 综合管理目标(25分) | |||||
1 | 经营管理(10分) | 经营发展战略清晰、目标明确,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单位实际,财政预算经费执行合理;经营决策机制、经营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科学、民主、严格;重大事项及时汇报,无重大决策失误,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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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班子建设(5分)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经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后决定;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团结,注重工作方法和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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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廉政建设(5分) |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注重廉政教育,监督措施有力,事务公开制度落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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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党建工作(5分) | 贯彻落实党组织目标管理各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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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业务发展目标 (75分) | 企业年度实现的国有净利润和年度重大工作、重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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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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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廉政建设为一票否决指标,考核为“差”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