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被评为2015年度全省信访工作优秀单位

03.06.2016  15:06

近日,省委、省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表彰了全省2015年度信访工作优秀良好单位,省审计厅被表彰为2015年度全省信访工作优秀单位。

2015年,省审计厅通过“三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拓展管理形式,创新监督机制,推动举报线索转化为审计成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3件,群众来信来访在浙江省网上信访平台登记30件,实现群众反映问题 “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环环入系统”。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省审计厅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信访举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事项的处理。一是对收到的每件信访举报材料都认真批示,亲自交办。二是对重要信访举报事项,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通过派出调查组,开展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深入查核有关问题。三是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办访制度,督促现场审计组结合审计项目的开展核查信访举报事项,保证信访举报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了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结合实际情况,努力拓展信访举报核查工作思路。 省审计厅积极创新信访举报核查工作思路,多管齐下提升信访举报核查工作整体水平。对属于省厅受理范围且能够及时核查的举报事项,办公室提出办理建议并经厅领导审批后,迅速安排审计组深入核实,要求及时反馈结果,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属于省厅受理范围但暂时没有时间和精力核查的举报线索,通过建立审计线索储备库,详细记录举报信息,以供在近期组织的审计项目中核实或专门组织人员核查;对不属于省厅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事项,及时批转有关单位处理。省厅还对信访工作进行了改革,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审计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向社会公开。

三、结合审计项目,促进举报线索转化为审计成果。 省审计厅注重将信访举报核查工作与日常审计工作有机结合,提高信访举报的附加值。通过对举报信息的分析、提炼与整合,利用举报材料提供的线索寻找审计突破口,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计效率,还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扩大了审计成果。如2015年5月反映“富阳区人大代表戴某某侵吞村集体资产违法行为”的信访材料,富阳区富春街道后周村400多名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得不到处理。省审计厅收到举报信后,徐宇宁厅长亲自督办,通过省厅在富阳区书记市长经济责任审计组查证,确认部分举报内容属实,相关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和转送其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