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召开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动员会

23.01.2015  10:31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及“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要求,贵州省召开了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动员会,副省长、考核组组长陈鸣明出席并讲话。


  陈鸣明指出,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之际,召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动员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是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省委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和根本保证,督促、支持和保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充分发挥依法行政促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保驾护航,切实将全会关于依法行政方面的安排部署要纳入此次考核。陈鸣明要求,考核组要认真细致开展工作,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对被考核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省政府法制办做好协调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陈鸣明强调,依法行政考核是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检阅和评价,是推进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方式和重要举措。一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作用。准确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状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深入、均衡发展。二是要注重工作实效,强化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运用。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要注重考核信息反馈,善于总结推广经验,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同样的问题不能每年都出现。三是要科学安排部署,及早谋划明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效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深入思考,提前谋划明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要在认真总结历年考核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依法行政促进服务科学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