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结合实际,市政府研究通过了《石家庄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对全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全年着力抓好七个方面22项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立法法》,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全年计划制定和修订法规规章11件;要求政府法制机构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牵头组织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政府规章草案;要求进一步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二是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年内出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落到实处;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不少于5人的标准,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市政府各部门要至少聘请1名法律顾问;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年内还将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三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加快行政审批服务创新,启动市级行政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中心之外无循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的编制、公开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相对集中处罚权向乡镇延伸,向其它领域拓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实现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管;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否则不得作出决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年内组织对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证件年检培训考试,并做好全省新型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五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法健全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有机构、有法定人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体制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切实提高行政调解效率。六是坚持学法用法,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成效,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开展会前学法和举办专题法制讲座,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七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化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科学制定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深入开展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年底前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政府各部门年底前要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要求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针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当好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