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27.01.2015  20:10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环境就是经济发展环境,抓法治建设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注重法治上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把上饶建设成四省交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江西绿色崛起重要增长极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完善制度,落实要点精神


  一是根据《江西省201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上饶市201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注重抓好要点的落实。二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上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法治保障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优美,我市下发了《法治上饶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由法治上饶建设总体要求、推进经济领域法治建设、推进民主政治法治建设、推进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法治上饶建设保障措施、法治上饶建设组织实施等8个大项,45个小项组成,着重强调了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建设重点、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纲要》的颁布实施,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重要的纲领性文件,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三是推荐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11-2013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了推荐活动,共向省政府推荐了2个先进单位和8个先进个人,其中,市法制办还被省政府评为“2011—2013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通过该项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了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标杆示范带动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成效。


  (二)狠抓落实,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为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同时,也为了解决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小马拉大车”的工作现状,我市下发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条件、聘任程序、主要职责、履职要求、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五大点十个方面对如何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及政府法律顾问应发挥何种作用做了明确,尤其是明确提出该项工作由政府法制系统牵头,全面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体系,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同时,根据《意见》要求,市法制办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在上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饶电视台公布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名在行政法、民商法以及金融证券等方面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律师或专家学者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集体研究、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初步确定了拟聘的5名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名单以及2名特邀政府法律顾问,并于8月初将上述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审议。目前,我市绝大部门市直行政执法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各县(市、区)也根据《意见》精神,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77%的乡镇(街道办)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


  (三)严格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制度


  我市把征求意见、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必经程序,把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到审查上,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通过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网站、报刊等媒体上公布,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也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我市市县两级共参与起草和审核各类文件300余件,市本级125件;审查各类合同60余件,市本级18件;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备案的规范性文件9件;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1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8月份,我市还下发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整个清理工作分三阶段进行,即部门初审、法制办汇总、市政府决定并公布清理结果三个阶段,现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清理结果正在上报市政府审议决定。


  (四)源头控制,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我市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意见》,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在增强公众参与度、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的基础上,我市加强了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对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环境影响、国有企业改制、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政策制定、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防止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纠纷。


  (五)化解争议,稳定社会促和谐


  一是以提高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主渠道作用为要求,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纠错平台作用。2014年,我市市县两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5件,受理152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47件,办理复议应诉案件44件。市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4件,受理56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6件,办理复议应诉案件4件,化解其他行政争议14件。二是深入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做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婺源县作为全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之一,于2013年专门就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下发了文件,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作了规定。今年5月,婺源县已将“婺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悬挂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办公场所,并确定了专门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听证室。目前,婺源县行政复议委员会试运行工作正常开展。三是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我市法制办、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行政调解工作网络,并探索在行政调解工作中简易程序的适用。四是完善争议解决机制。通过高效、便捷、公正的仲裁工作,解决市场经济中民商事纠纷,满足市场主体日益高涨的法律需求,充分发挥仲裁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此,1月份,我市召开了上饶仲裁委员换届大会暨二届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上饶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上饶仲裁委员会主任汪东进做了重要讲话。6月份,市仲裁委秘书处对第二届仲裁员进行了培训工作,并特意邀请了南昌大学法学院李光曼教授和南昌仲裁委员会原副秘书长熊凉捷前来授课。2014年,上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98件(其中本委受理共81件,鄱阳办事处10件,广丰办事处4件,玉山办事处3件),总标的额达5.3亿多元,同比均有明显的增长。


  (六)敢于创新,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目标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为顺利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省法制办于3月份赴我市就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和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为此,我市积极配合省法制办做好此次调研工作,摸清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为省法制办的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保证《办法》在我市的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我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就贯彻落实事项提出五点要求:要求各地各部门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培训宣传,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办法》,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平台宣传《办法》的精神实质及主要内容;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如,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制度等;要求各地各部门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真正放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实行政执法监督队伍;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的意见,并于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强化案卷评查。8月份,我市开展了2014年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对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优秀案卷予以交流和推广,问题案卷发送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过此次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单位的案卷制作和执法水平。


  (七)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一是大力精简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2013年11月,我市组成调研组,分赴广东、上海、福建等地学习考察,形成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的调研报告》,并于2014年1月下发了《上饶市2014年度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工作方案》。整个精简工作,通过单位自清、依法联审、集体研究等程序,形成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于2014年3月2日公布实施,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电子显示屏、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公开。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98项;精简230项,其中,取消4项,暂停14项,下放46项,委托18项,调整为行政服务78项,并联审批70项;精简率为70.1%。至此,我市成为行政审批事项全国最少地区之一。二是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潘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通过努力,争取将上饶打造成全国‘审批手续最少、审批程序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后,我市于3月6日启动了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压缩工作,于4月15日下发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缩短后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服务项目办理时限的通知》,市本级2014年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服务项目办理时限平均缩短60.7%,其中,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时限平均缩短57.1%,行政服务项目办理时限平均缩短64.4%。同时,立等可取项目由过去的“零项目”扩大到9项。三是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为确保审批清理结果落到实处,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汪市长提出的四个方面的要求,对后续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9项任务和5个牵头单位,确保了贯彻落实工作的有序开展。此外,4月份,我市组织督查组对市直相关单位的放权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在五一假日期间,市法制办还利用参加纪委、监察局组织暗访活动的机会,对《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四是及时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四个批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具体要求,我市组织人员及时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衔接,下发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取消市本级相应行政审批项目12项(含3项子项);市本级承接142项(含52项子项),县(市、区)承接8项(含3项子项);市本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项。9月份,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我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我市组织人员对省里下放市本级实施项目进行再清理,并下发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共精简行政审批项目124项(含70项子项),其中,取消1项,下放县级实施114项(含69项子项),委托县级实施9项(含1项子项)。


  2014年,我市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尚待完善;现行行政执法监督措施有限,指导工作有待加强和深化;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偏少,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工作疲于应付,制约了在政府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的发挥。对上述问题,我市将认真研究并积极推动解决。


  二、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我市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和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在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上加大思想解放、务实创新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握的大局和方向。我市将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认真领会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境界和理论境界,以更高的起点、更开阔的视野、更清晰的思路、更有力的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出台我市全面推进法治上饶建设的有关实施意见,指导和部署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在2020年前“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总结分析2014年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三是在全市推开基层法制员制度建设工作,夯实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四是全力推进政府法制顾问制度建设,形成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纳专家、学者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效率


  一是具有针对性。重点从要进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向更加注重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和谐社会转变。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方面的推动作用。二是体现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严格控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检查等刚性行政管理手段的设定,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三是加大开放性。要进一步拓宽公众有效参与的渠道,完善听证、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合法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继续跟进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系统的开发工作,力争在2015年开通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系统,实现网上报备、网上审查、网上回复。五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新要求,从充实立法队伍、加强立法人员素质等方面入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行政复议从案件受理到复议决定执行各项工作规范进行,建立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纸质备案制度。根据新修订《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总结试点地区做法和先进经验,为我市今后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做好准备。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组织开展2015年度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证件换发工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六) 以行政调解和仲裁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方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行政调解的认知度和知晓率,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调解网络建设。加强仲裁委员会之间横向交流和学习,规范仲裁办案程序,使仲裁案件在受理、送达、开庭等流程中有规可依,使办案质量有一个比较大的提升。扩大仲裁条款落实面,加大在涉及经济合同的领域,特别要在“格式合同”行业主管部门中扩大仲裁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强沟通与协调,使“仲裁条款”的落实率达到一定比例的覆盖,放大社会和谐职能,充分发挥仲裁对经济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


  (七)抓好依法行政宣传工作


  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的搜集、整理、归纳、报送机制,在做好日常性宣传的同时,将宣传的重点放在发现依法行政工作的闪光点上,大力营造依法行政工作的浓厚氛围。加强上饶市政府法制网站建设,不断丰富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更好地起到传递信息、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