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
浙水办河〔20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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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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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1.列入《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 》 2016年度计划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详见附件1)。 2.列入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2016年度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3.2015年已开展绩效评价的部分复查项目(详见附件2中的附表7)。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地按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要求,于2016年9月10日前完成县级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厅(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稿。 2.为摸清中央290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19个县(市、区) 201个项目区的实施进展情况,总结实施成效,更好推进“十三五”期间相关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厅决定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重点县项目进行总结,工作总结提纲详见附件3。同时,请有关各地提供已完工河道全貌、典型断面、重要节点和河道治理前后对比照片(电子稿),照片须注明河道名称。 3.我厅将于2016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期间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省级复评与绩效总结工作,请有关各地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三、联系方式 省河道管理总站:李梅凤,联系电话:0571-8780729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水电技术咨询中心: 吴国燕,联系电话:0571-8679925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2016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价项目表
附件1-3:2015年度中小河流治理绩效评价复查项目表
附件2-1: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附件2-2: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附件3: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总结提纲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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