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宁高速公路2015年四座桥涵桥下通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0.06.2015  13:04

  一、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就杭宁高速公路2015年四座桥涵桥下通道改造工程项目(“本项目”)对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进行招标。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公司(“意向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二、本项目主要内容为:
  杭宁高速K2249+387青山互通2号桥和K2250+181下沈河桥两座桥梁桥下通道局部下挖,增大桥梁限高,避免车辆碰撞桥梁梁板。
  杭宁高速K2239+400拱涵和K2238+970箱涵两座涵洞通道进行通道路面硬化,设置排水设施,方便居民通行。
  三、本次招标在洽购招标文件时须进行专业资质预审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两项或以上的已完成的市政或公路工程项目业绩,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的公司制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
  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2015年6月9日9时起至2015年6月15日16时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洽购招标文件:
  (1)意向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资质证书(市政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意向投标人出具的由公司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代表身份证。
  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意向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送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意向投标人应在2015年6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人,本次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暂定为2015年6月19日9时,具体时间及投标要求参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湖州市南门外鹿山(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南出口)
  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0572-2041658
  传 真:0572-2041658

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