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委书记董智武对2016年司法行政工作提出要求

22.12.2015  18:27

  近日,洞头区委书记董智武专题听取区司法局关于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对该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律师资源引进、特殊人群管控等工作予以肯定,并就做好2016年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发挥职能,以依法治区的理念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参与度”与“互动性”,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在项目建设上,要继续开展法律服务跟进重点工程,为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提供法律意见;在产业培育上,要为实施五大产业培育提升行动和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提供法律保障;在平安维稳上,要深化平安创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别是要持续做好民间金融风险应急处置、调解、宣传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在民生建设上,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创省“无违建区”工作;在基层基础上,要将人员配备、物力、激励机制等方面向基层司法所倾斜,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加专业、规范,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二是提前谋划,以未雨绸缪的态度深化撤县设区司法行政工作延伸。 要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和2015年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和2016年工作思路,为实施“加快同城发展、建设海上花园”战略提供坚强的法治后盾。要找准群众法律诉求关注点,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增强政府和司法的公信力。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龙湾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遵循便民服务原则,抓紧落实好涉及灵昆街道的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工作稳定性和延续性。 三是多举并重,以科学管理的思维打造敢担当、善担当的干部队伍。 要继续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班子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保持奋发向上、善始善终的良好状态,为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党性上集中“补钙”“加油”。要坚持崇尚实干的导向,凭实绩用干部,把狮子型干部选到基层司法所岗位。要贯彻省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大对慵懒散行为的整治力度。要通过整合各种载体和平台,强化职业培训,加强司法行政干警、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协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