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台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好

06.01.2015  11:10

      2014年,台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实现农机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深化“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重点,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据统计,2014年全市范围内共发生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48起,死亡15人,受伤42人,直接经济损失24.0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即事故次数下降37.5%、死亡人数下降41.67%、受伤人数下降4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2.85%。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和农业机械死亡事故。死亡人数占市政府和省农业厅下达全年控制指标的33.33%,出现四个无事故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坚持安全生产无小事不动摇。 市、县两级建立以农机主管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的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及具体考核评分标准和办法,并列入局重点工作。逐级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了把安全指标分解到县,落实到乡(镇),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据统计,全市共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106份、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19006份。

        二是深化安全宣教,广泛发动,坚持抓好安全教育不放松。 全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各拖拉机驾驶员协会充分利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黑板报、标语、农民信箱等多种渠道,普及农机安全法规和开展形式多样农机安全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拖拉机驾驶员和社会交通参与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去年全市各级农机监理部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活动65次,出动宣传车60余天次,黑板报32多期,发表电视宣传20次,悬挂横幅200多条,咨询31场次,发放致驾驶员公开信7500份,宣传资料10500份,张贴标语1200条,利用“农民信箱”网络平台,发布农机安全警示信息160条次,受教育达40万多人次。2014年,全市共举办农机各类培训班96期,培训人数6300人次。

      三是提高专业水平,夯实基础,坚持完善规范操作不松劲。 去年全市农机部门继续抓好农机报废补偿更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认真排查摸底,严格规范操作,规范回收拆解,建立规范档案,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完成报废高耗能拖拉机的任务。全年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662台,使用省补偿资金91.755万元,占省计划书的96.58%;使用县补偿资金83.173万元。举办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演练熟悉并掌握处置农机事故救援程序,切实提高农机事故勘查人员履职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预防拖拉机事故工作方案,将具体内容及要求进行部署。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法,坚持整治安全隐患不手软。 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去年共创建1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14个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村、7个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及“外省籍拖拉机治理”专项行动。据统计,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全市组织检查组54个,参加执法检查378人,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包括合作社、维修网点等)249家,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19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和暗访10次。在开展的外省籍拖拉机治理专项行动中,着重对查获的疑似假牌、假证深入进行调查,在掌握确实证据后移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有两个案件正在处理中。到目前,全市已检查登记外籍车220台,外籍驾驶人110人,发协查函9份。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据统计,全市各级农机部门与当地交警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350次,出动农机执法人员378人次,检查上道路拖拉机1211台次,纠正违章367起,查处无牌无证81起,查处脱检审拖拉机30辆,查处违法载人或人货混装32起,有效地控制了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坚持农机安全监管不间断。去年,市农机总站定期开展农机安全专项督查,多次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求其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在全省首先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3月下旬,市局印发《台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推行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由局长担任第一格格长,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目前,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分级负责、权责相当”原则,科学设置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做到一个行业一张网,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将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