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步建立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
省政府印发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简称《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十二五”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到2020年,初步建立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了到“十二五”末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期末提高15%等15项近期发展主要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立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体系、科技创新体系。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四大任务:一是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重点是围绕有色、化工、建材、钢铁等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推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大宗产业固废循环利用。二是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推进种植、养殖、林业、水产“四业”循环链接。三是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进服务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消费模式绿色化。四是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建立再制造专业化服务体系,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行动等。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还提出,突出“六个加强”,保障循环经济发展,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循环经济政策,在产业、投资、价格、收费、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等;加强管理监督,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配套法规标准,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循环经济管理,探索市场化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技术保障,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统计考核,建立统计核算制度和数据发布制度,构建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对市县区政府进行年度考核等;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推动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学校。
近期,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抓好示范试点,全力推进13个国家级示范和省级循环经济县(城市)、园区和企业创建工作;开展“双十双百”示范行动,即:实施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创建十个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培育百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二是出台循环经济政策,从财政、金融、税收、土地、技术等方面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湖南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尝试发行循环经济地方专项债券,制定鼓励生产过程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处理价格政策等措施,重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重大工程。三是完善循环经济法规,制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目前已完成了《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