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召开2015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会议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统一部署,我省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会议评议工作于2015年12月18至23日在杭州举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方式
会议评议采取异地视频答辩和审阅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由申报对象按属地原则,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管理部门的视频答辩室进行答辩。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需由申报对象本人答辩;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需由团队负责人答辩(如有出国等特殊情况,可由团队核心成员代为答辩);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需由基地负责人答辩。答辩时间共15分钟,包括个人陈述8分钟(需制作PPT,使用Microsoft Office 2010版),评议专家提问7分钟。
二、评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8至23日(具体答辩人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地点:浙江省科技厅五楼视频会议室;
请各答辩人提前半小时抵达会场。
三、 陈述主要参考提纲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个人教育背景及研究经历,研发业绩及贡献影响,拟开展研究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吻合度、对相关领域创新能力提升的作用及预期成果,个人领军才能及发展潜力,依托单位支撑保障条件等。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团队负责人教育背景、研究经历及个人团队领导力、发展潜力,团队构成、管理运行及协作创新,研发业绩及贡献,研发方向继承性及与国家战略方向、重大需求的吻合度,预期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依托单位支撑保障条件等。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个人成长与创新创业经历,发展潜力及在企业发展中的影响力,企业核心技术、创业项目、商业模式创新及预期效益,企业治理结构、成长性、发展规划,企业研发能力、科研团队、产学研合作及条件保障等。
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申报单位为高校和院所的,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科研实力,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评价、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探索和创新,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人才国际化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的,主要包括: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成效,在建设创业人才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方面的做法,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的做法。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本单位申报对象视频答辩的组织和确认工作,并于12月15日前将确认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胡焕耀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陶伯进
电 话:0571-85116723,87055403
附件: 2015年申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答辩人及时间安排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