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14-2015年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
15.12.2014 13:20
本文来源: 教育局
一年来,我市教育系统的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市,共享品质教育”的奋斗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引导全市教育系统青工在促进学生主动、和谐、全面、健康成长,实现“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目标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了进一步推动青年文明号的工作,市教育局和杭州市团市委决定继续在教育系统中开展2014—2015年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杭州市教育系统所有青年创建集体(岗位、组、室)。
二、评选及命名标准
1.35岁以下(含35周岁)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该集体、岗位或工程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建设、服务、执法、教育、生产经营中全面贯彻十八大会议重要精神,体现出高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文明,并取得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重视理论和业务学习,刻苦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集体中至少有一名青年岗位能手。
5.所在单位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6.工作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的肯定,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受到服务对象的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评
各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岗位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评分表(在西子青年网下载)进行自查,申报2014—2015年市级青年文明号必须填写《2014—2015年教育系统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新申报集体除上报表格外,还须另附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以上表格和材料均一式两份。
2.考核推荐
各单位对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依据评比标准进行自查,择优向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集中汇报与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经考评基本符合要求的,由小组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命名表彰
在考评的基础上,由创建领导小组确定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由团市委和杭州市教育局联合发文进行命名表彰。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在12月19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及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成员基本情况(附件3)统一交至杭州市教育团工委,联系人:汤一鹏、孔庆红,电话:87028715。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教育系统杭州市“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修订)
2.2014—2015年度教育系统杭州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表
3.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成员基本情况
>>>附件下载
杭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杭州市委
2014年12月11日
本文来源: 教育局
15.12.2014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