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出台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

28.07.2015  18:19
近日,洞头县农林水利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洞头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洞农林水〔2015〕68号),该意见根据浙江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5〕9号)要求,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一是精简品目,突出重点;二是优化设计,动态监管;三是简政放权,市场导向;四是加强监管,推进廉政。《意见》明确了补贴原则、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标准、操作程序、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工作,指导全县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