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出台2015年农机库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6.05.2015  10:58

  近日,余姚市农机局联合余姚市财政局制定出台《2015年余姚市农机库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从库房项目申报条件和所需资料、申报程序、补助标准等各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

  《办法》规定,根据农机库房的简易程度并结合预算书核实库房造价(简易钢结构库房不高于400元/平方、钢结构库房不高于700元/平方、场地建设不高于100/平方)后,按核实造价的30%以内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家。《办法》同时对管理责任主体进行明确,由余姚市农机局和余姚市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组,于每年11月中旬进行验收。

      《农机库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提升余姚农业装备水平,进一步规范余姚农机库房建设,激发合作社和农机户建设农机库房的热情,对于农机具的科学储放保养和农机具使用寿命的延长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