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卫办应急[2015]1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5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按照2015年国家、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工作,全面推进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并谋划好“十三五”卫生应急体系发展规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突发急性传染病事件联防联控工作
1.严防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疫情监测、信息登记和报告制度,不断细化落实埃博拉出血热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派员参与援非抗疫行动。
2.强化H7N9疫情防控。围绕活禽交易市场管理、宣传培训、监测研判和早诊早治等环节,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疫情频发的地区,提请政府采取坚决措施,有效控制疫情上升势头。
3.加强其他疫情防范工作。认真梳理总结鼠疫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鼠疫防治体系建设。加强疫情监测,研判中东呼吸道综合症、登革热、脊灰野病毒等输入性传染病的风险,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防范机制,提早部署,防患于未然。
二、加快推进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
4.推动在浙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建设。按国际救援范式,承担并完成《中国国际医学救援工作指南》,推动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建设进程;面向全省形成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第二梯队队伍,有计划开展能力培训,促进全省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的提升。
5.推进卫生应急基地和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以功能定位为导向,进一步推进省级中毒、核辐射、疾病预防控制、创伤急救、心理干预等基地和公共卫生检测调查机构的规范运行,加强工作网络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规范,探索科学合理的物资储备及调运机制,推动物资仓储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卫生应急基地和队伍建设项目。
6.创建“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继续在全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强化对创建滞后地区的督促指导,创建结果列入相关考核中;修订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的创建标准;建立创建示范县以奖代补机制。
7.实现“十二五”信息化建设目标。评估省市以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建设为重点的信息化工作,制定相关业务软件开发、指挥中心管理办法和卫生应急信息报送方案等,实现省与国家、与各市、与相关部门单位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
8.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完善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急诊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信息以及严重临床异常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风险评估能力建设,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对每一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开展专题风险评估;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9.深入开展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围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和省重大活动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努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能力和管理水平。对参加国家竞赛队伍进行强化培训,力争在全国急性传染病、突发中毒、核辐射救援三个技能竞赛中取得好成绩。建立完善全省卫生应急师资库和专家库,省级将举办30名左右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班,落实国家在浙海上急救培训任务。
三、不断强化卫生应急各项基础性工作
10.确保卫生应急行政管理体系架构基本完成。根据《浙江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切实落实卫生应急内设机构,调整充实人员,确保全省在“十二五”期末基本架构完成,形成相对健全的卫生应急行政管理体系。
11.巩固“一案三制”建设。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工作规范和能力评估标准,适时开展专项能力评估工作;制定突发急性传染病国际援助行动指南;修订完善相关卫生应急专项预案,形成“操作指南”。根据国家要求,制定突发事件伤病员免费救治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保障方案。组建浙江省卫生应急处置案例资料库。
12.健全卫生应急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间、军地间和地区间各类卫生应急工作机制,逐步落实机制中相关协作事项,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13.开展基层卫生应急试点工作。选择2—3个县(市、区),在乡镇(街道)、村居,探索基层卫生应急宣传教育、群众自救自防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卫生应急防范能力。
四、规划“十三五”卫生应急事业发展
14.开展卫生应急体系发展课题调研。组织委机关相关处室、单位和学会、院校、科研机构,开展调研活动,为卫生应急体系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15.着力做好“十三五”卫生应急体系发展规划工作。在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的基础上,以解决突出问题、加快弥补能力短板为导向,明确下一阶段发展目标、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积极纳入到当地“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中,统筹区域资源,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的卫生应急体系专业化、规范化、协同化、国际化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