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人入选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

07.03.2017  21:01

近日,全国老龄办印发《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推选结果的通知》,公布了“全国老有所为楷模”和“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名单,浙江省共有7人当选,较去年增加2人。其中,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湖川村老年协会会长赵银根荣获“全国老有所为楷模”称号,浙江省杭州市志愿者协会理事顾竞能等6人荣获“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称号。

2016年,我省各级老龄工作部门以学习、宣传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和先进经验为抓手,不断完善“老有所为”激励机制,有效激发老年人发挥自身价值、奉献社会的积极性,涌现出了一大批通过言传身教等方式,对社会成员进行传帮带的典型人物;涌现出了不少不忘初心,在开创社会新风、弘扬传统文化等方面继续发挥余热的先进人物,他们为广大老年人树立了榜样,为全社会注入了正能量。

据悉,2014年启动的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评选活动,旨在每年评选出在建设和谐社会、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扶贫济困、提供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代表。在2016年评选活动中,全国老龄办推选出许玉贤等9位同志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银龄行动”宣讲团1个集体为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楷模”,卢景辉等82位同志和山东省济南市泉映晚霞志愿团等2个集体为2016年“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