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4.12.2015  17:24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浙水建〔2015〕30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岁末年初

2016 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义乌市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时值岁末年初,临近元旦、春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又面临新的考验。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和王勇国务委员等近日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临近年终岁末,安全生产不能有丝毫放松;要扎实做好隐患排查,不可心存侥幸,不可等闲视之,严防重大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5〕42号),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往往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时段,根据水利行业历年来的事故统计数据,这段时间的事故发生率明显较高,必须高度警觉,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防范。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要求,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各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岁末年初,节日将近,在建项目施工人员归心似箭,极易出现抢任务、赶工期的行为,容易忽视安全生产,要切实落实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库大坝、水电站要层层落实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严防垮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

三、切实抓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活动和气候特点,切实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在已开展的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深入开展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回头看”、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岁末年初和节假日特点,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厅直属单位和各地要认真组织和督促各水利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严密监控落实好安全措施和责任人。我厅将结合年底考核等工作对各地各单位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节假日社会活动和冬季气候特点,制订水利施工和运行管理单位等各类水利设施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爆及防坍塌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组织职工文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抓好雪天、雾天和冰雪道路行车安全,严禁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要严格领导干部带班和巡视检查制度,加强安全值班,落实岗位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和出现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浙江省水利厅

2015年12月24日

 

 

 

 

 

抄送:省安委办,省安监局,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部安全监督司,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