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山县政府办明确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九件事
一、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2015年5月30日前制定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工作方案。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成效作为衡量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决定》和《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试行)等六项制度的通知》(东政综〔2010〕19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因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深入贯彻《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事前合法性审查、事后备案审查等制度。加快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健全规范性文件网络查阅平台,按时向社会公布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逐步推行网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省、市政府的部署,在今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执法主体,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明确执法责任。探索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重点在市场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完善县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五、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文明执法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组织人员参加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监督等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网上审批合法化、规范化的有机衔接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行政监察,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公布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信息发布协调等配套制度。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和互联网平台开展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落实政府与法院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好重点信访积案集中评查评审和化解工作,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与司法信息沟通与共享、联合调研、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反馈等制度,加强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宣传贯彻。年底对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
九、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行法制员制度,使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学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培训等学法机制,提高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