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综述

14.12.2014  14:25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公众参与的推进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统筹安排,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年初召开了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省复议工作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对2014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实际,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对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等工作进行了部署。三是强化目标考核。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标准,在制定考核方案中,注重对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情况、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深入开展以责任目标考核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督导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了洛阳市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4〕108号)等政策文件,对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了部署。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核实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市级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五是加强法制信息宣传。充分利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政府法制》简报等平台,大力宣传我市依法行政的各项措施和做法。六是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坚持每季度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周法制信息短信发送制度,方便领导干部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法制工作动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长效培训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轮训、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对全市近1万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对近500名新任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执法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积极筹备对全市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考试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政府科学化民主决策水平


  突出政府立法工作的引领作用,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升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健全科学、民主立法工作机制,通过开展立法调研,坚持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制度,增强立法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完成了《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洛阳市环境保护教育条例》和《洛阳市企业投诉处理办法》等4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的审查工作。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其他重大政府涉法事项的法制审查和法律保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我市现行有效的178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宣布失效、废止和修改349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以《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洛政〔2014〕45号)印发,并通过《洛阳市人民政府公报》、洛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政府合同监管。重新修订了《洛阳市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对政府合同起草、审查、签订、履行的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市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合同的综合监管部门,凡以市政府名义和政府部门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县(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政府合同合法、有效。


  三、强化服务型执法理念,着力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


  紧紧围绕贯彻服务型执法理念、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要求,指导督促执法方式的改进和创新,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制定下发了《2014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的通知》、《洛阳市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等11个文件,对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服务型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期间,先后邀请法制专家学者召开专题报告会18次,组织全市41家市直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服务型执法宣誓,对全市4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洛阳日报》、洛阳法制网,加大对文明执法、服务型执法的宣传报导,在全社会营造了服务型执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针对公安、安监等部分市直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行政执法责任通知书》,及时督促其规范整改。印发了《洛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对行政许可(审批)、行政许可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共140本案卷进行了评查,对优秀案件进行表彰,对案卷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三是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省政府已批复同意在我市栾川县城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目前,栾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机构编制正在按程序报批,各项工作制度正在修订完善,预计年内挂牌运行。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由市人社局、市绩效办、市政府法制办联合组织实施执法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案卷评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市41家执法机构进行综合评定,绩效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仲裁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职能优势,不断探索以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努力构建多元化的矛盾争议调处机制。一是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为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洛阳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从办理规定、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过错责任确认、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加强对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和被告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监督。实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月报制度,每月由市政府法制办将上月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的立案、审理、进展和办结情况向市政府报告。二是认真审查办理复议应诉案件。今年以来,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2起,经审查后受理164起,其余48起案件以不予受理、告知等方式结案,审结积案110起;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32起,审结21起;收到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通知书26起,省人民政府审结25起。三是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洛阳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四是充分发挥仲裁优势。强化仲裁内部机构规范化建设、发展仲裁工作网络、规范合同文本等工作措施,创新仲裁工作方式,妥善解决了一批重大案件、遗留案件和群体性案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办理仲裁案件199件,立案标的额4.11亿余元,案件和解调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均达到国务院法制办规定的“三率”要求。


  2015年,洛阳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推动洛阳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