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农村居民增收之路——2014年临安农村居民增收情况分析

02.03.2015  18:27
 

2014年,我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着力发展农村电商、家庭农场等“新业态”,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开拓出一片新的天地。据住户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78元,比上年增加2121元,同比增长10.9%,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0.5个百分点。可支配收入水平比全省19373元要高出2205元。

一、“新常态”下——收入来源分析

1 、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比重占到55.7%。 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和农村块状特色经济的快速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我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农村居民来自工资性收入人均12016元,比上年增加1191元,增长11.0%。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对当年我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6.2%。

2 、家庭经营净收入稳步攀升,比重占到41.3%。 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稳步攀升,人均8901元,比上年增加876元,增长10.9%。来自农林牧渔业第一产业净收入2259元,比上年增加401元;来自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净收入6642元,比上年增加474元。家庭经营净收入对当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1.3%。

3 、非经营性净收入平稳增长,比重占到3.0%。 随着城乡一体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农村居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来自财产性和转移性等非经营性净收入持续平稳增长。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农村居民来自非经营性净收入人均661元,比上年增加55元,增长9.1%。从内部构成看,离退休金养老金、救济金等转移性收入增长6.4%;来自租金收入、股息红利收入等财产性收入增长9.9%。

二、“新常态”下——收入比较分析

1 、横向比排位相对稳定。 从县市区比较看:我市的排位与上年保持一致。收入最高的是萧山,人均收入达到26758元,往后依次为余杭26581元、富阳22840元、临安21578元、桐庐20627元、建德18295元、淳安13278元。萧山和临安收入比为1.24:1,萧山绝对值比临安要高出5180元;富阳和临安收入比为1.06:1,富阳绝对值比临安要高出1262元;临安和淳安收入比为1.63:1,临安绝对值比淳安要高出8300元;最高的萧山和最低的淳安收入比为2.02:1。

2 、城乡收入比逐步缩小。 从城乡收入比看: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1.75:1,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年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10.3%,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0.9%,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低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0.6个百分点;2010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低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0.8个百分点;2011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低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3.1个百分点;2012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低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1.2个百分点;2013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低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0.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连续五年低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

3 、基尼系数略有回落。 从贫富均衡性看:基尼系数有所下降,由上年的0.3378回落到0.3160,依然在合理区间内。2014年,我市农村居民各收入组的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2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007元,同比增长13.4%;20%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1346元,同比增长4.5%;60%中等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725元,同比增长11.2%。从收入的“两极”看,高低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为5.16:1。

三、“新常态”下——收入层次分析

1 、农村居民人均中位数21630元。 人均收入中位数,是指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2014年,我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位数为21630元,同比2013年增加212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中位数要低52元。中位数比全省18460元要高出3170元。

2 、中高收入家庭比重明显上升。 调查资料显示,中高收入户比重在逐年增加。人均可支配收入25000-30000元的农户家庭比重由上年的8.7%上升到15.5%;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0-40000元的农户家庭比重由9.6%上升到15.1%;人均可支配收入4万元以上的农户家庭比重由上年的5.5%上升到8.2%。与此同时,较低收入户比重有所下降,人均可支配收入7000-15000元的农户家庭比重由29.2%下降到16.9%;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20000元的农户家庭比重由18.7%下降到18.3%。

3 、近五成家庭收入低于平均数。 分组资料显示:收入在全市平均数以上的农户占到50.2%;收入在全市平均数以下的农户占到49.8%。一年来,虽然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但还有近五成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达到全市平均数。在全省平均数以下农户还占到42.4%。

四、“新常态”下——增收对策建议

1 、切实提高农村居民增收成效。 充分利用农村新型社区人口相对聚集,蕴藏服务业发展的大量商机,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深入挖掘资源潜力,拓宽农村就业渠道,改善农村创业环境,大力发展餐饮娱乐、卫生保健、保洁保安保绿等农村新型服务业态。加快土地股份合作改革步伐,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组织化水平。要构建社会养老保障城乡一体,健全各类养老保障待遇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各类保障对象的待遇水平。

2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 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城乡社会培训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普惠制,建立企业内部外来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制,切实增强农村居民增收支撑能力。要认真做好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整合公共服务资源,重点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职业培训、权益维护和网络信息等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劳动保障服务队伍专职化,使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惠及城乡所有劳动者。

3 、积极实施低收入农户倍增计划。 要加强产业支撑带动作用,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通过农业龙头企业联结带动,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来料加工等业态引领就业创业,通过挖掘当地自然资源内涵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形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完善低收入农户社会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积极发挥专项扶贫、社会扶贫的综合作用,定期督查帮扶绩效。

4、积极拓展电子商务市场促增收。 在新农村建设中规划选择一些具备资源优势、有电子商务基础的村,集中力量建设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区,规划建设统一物流、仓储配套设施。政府要发挥服务作用,搭好线上线下对接平台,引导和鼓励网商企业加强与生产基地、合作社、生产大户的对接,确保产品质量。加大扶持电子商务培训力度,推动更多优秀农村青年在新常态下开拓电子商务新市场,拓展我市农产品的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