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6年万亩林地流转百位农民变股东

30.10.2014  20:09

  深秋的新楼乡,漫山遍野红柿惹人爱。今年永康方山柿喜获丰收,产量比去年增50%,价格比去年稍低,这就意味种柿能手将实现增产增收。

  柿子成熟,舟山镇凌宅村凌老伯忙碌开了,一大早赶到柿园采摘。“加入合作社后,明年柿子收入有望翻番。”凌老伯美滋滋地说,自家柿树每棵产量不足10公斤,今年通过柿树流转后,明年可收获不少于15公斤的柿果。实现增产增收是农户的终极梦想。在永康市林业局的大力推广和协调下,今年像凌老伯一样,凌宅村有40多户农户通过柿树流转,成为羽丰水果专业合作社社员,今后社员除能享受免费专业技术服务和政策支持外,还将与合作社捆绑发展,入股农户将随着柿子产量的增加而增收。

  “入股的农户,合作社将给予每年每棵柿树30斤柿果,超出的产量将按对半分成。”永康市林业局林技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经过科学管理,正常情况下每棵树产量均能突破15公斤,这就意味着通过柿树流转实现双赢,有利于统一用药、防治,进一步打响方山柿品牌。

  其实,像凌宅村民一样,永康唐先长塘头村百户农民均尝到了林地流转带来的甜头。“自家林地流转后,废弃荒山每年为家里带来了上千元的收入。”长塘头村村民俞敏说,自2009年,“旺盛达”流转村里1000多亩林地进行旅游、农业开发,解决了50多位留守村民就业难题,使之成为拥有林地租金、外出打工工资的“双收入”农民,多的每年增收5万多元,少则数千元,村集体则通过山地出租等,每年可获10多万元收入,摘掉了“穷村帽”。

  历年来,永康市林权股份制改革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沿。目前全市落实了家庭承包(包括自留山、责任山)面积63.6万亩,占山林总面积的77.3%,从2010年,永康市林业局积极出台配套政策,鼓励林地流转,截至目前,市虎踞峡、绿地、前郎古树精品园、盘龙谷等10多家合作社、企业进行林地流转,发展生态旅游、果树种植等林业产业,带动周边上百户农户变成企业股东。

  今年,永康市被列入浙江省深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之一,为更好地探索“永康林权改革经验”,林业局上下齐心,借鉴先进经验,于近日出台了系列林业股份制合作改革奖励和扶持政策。新政规定,对林农以林地、林业入股方式流转,一次性流转林地、林木100亩以上,流转时间在35年以上(经济林10年以上),依法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或林权变更登记手续,且符合各项规定的给予流出方100元/亩的资金奖励。对成立林业股份合作社或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对工商企业、民营企业、专业大户等承租或参与林业股份合作社或企业开发运行的,当年给予开发者100元/亩奖励;5年后,该流转的林地、林木经营开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再给予项目开发者200元/亩的流转开发资金奖励。

  “林农业发展要取得好的收益并不容易,6年来没有一家项目开发者领到过流转开发资金奖励,这缘于发展规模效益的林农业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参与企业需要有一定的财力、技术水平和定力。”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科陈晓阳说,通过林地流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工商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合作开发农林产业项目,将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永康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