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成功创成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01.07.2015  10:42

  浙江省政府近日发文批复平阳县正式成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批复认为,平阳县历史底蕴深厚,县城建制脉络清晰,古城格局较为完整,红色文化价值突出。

  据悉,平阳县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期。自晋武帝太康四年(283年)建置始阳县,至今已有1700多年历史。该县文化昌盛,素有“戏剧之乡”、“武术之乡”、“象棋之乡”、“百工之乡”和“海滨小邹鲁”等美誉。此外,该县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处等,文化遗存丰富。

  近年来,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名城保护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并于2011年将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纳入“六城联创”的战略内容,研究制定了《关于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古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文物古迹保护”、“红色文化保护”、“宗教文化挖掘”、“历史文化展示”、“顺溪、青街古建筑群维修与消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历史文化研究宣传”等八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60项创建项目任务。

  根据批复要求,接下来,该县将按照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一年内完成《平阳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