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森林资源保护中心(湿地保护中心)成立

18.07.2017  16:17

  近日,经平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平阳县森林资源保护中心”正式成立,同时增挂“平阳县湿地保护中心”牌子。

  该中心为县林业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公益林项目的实施;公益林建设的技术指导,落实管护措施及责任;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发放、管理;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开展湿地生态功能宣传和科普教育;指导开展湿地面积、物种和生态状况的调查评估等

  平阳县现有生态公益林37.4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2万亩,省级公益林32.2万亩。主要分布在鳌江源头、沿海一面坡、干线通道两侧等重要区域的13个镇(乡)和1个国有林场,涉及行政村202,农户18153户。湿地68处,总面积20734公顷,涉及湿地类型3类9型,其中自然湿地19852公顷,人工湿地882公顷。

  该中心的成立,为平阳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推进公益林和湿地保护、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平阳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