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文广新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
平阳县文广新局认真落实文化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行为监督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目标,全力打造规范化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近日,全市文化行政审批规范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平阳县召开。
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化。根据省、市文化部门关于审批事权下放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要求,先后开展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和县级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特别是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梳理工作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层层审核把关,通过“三理三报”,按期限按标准完成权力清单梳理工作。行政许可事项从54项调整为2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从15项调整为8项。9月25日,全市率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晒出权力清单
二是行政审批程序标准化。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梳理规范工作,严格依据《行政许可法》以及设立许可项目的法律法规,从审批事项类别、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申报材料等7个方面逐项梳理、逐条规范;从接受申请、受理、办理、内容审核、作出决定、结果公开等各环节,制定标准化的审批工作内部、外部流程和岗位文书。
三是审批时限便民化。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行政相对人因特殊情况或非主要材料未及时申报,而急需领证的文化经营单位,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打造审批“快车道”,充分授权审批窗口,在审批文书上先窗口批证后领导审签,同时通过行政综合应用平台,提供快捷服务,既按照许可流程办理,又提高了提前办结率。拉长审批“服务链”,对拟设立场所前来咨询的,先实地踏勘、现场指导,主动告知群众申办行业的市场风险以及前置许可办理中的相关条件,经现场勘察拟设场所符合筹建条件的,出具筹建通知书,提供一次性告知清单。简化审批条件,为群众申办企业创造便利条件。
四是审批文书案卷格式化。统一规范文书格式和种类,采用省文化厅和省法制办规范的文书格式,统一制定各种审批文书格式,统一规范同类事项审批文书种类和证照印发内容,并依法保存工作流程各个环节的文书记录,确保审批文书格式和种类统一,内容记录真实完整。统一规范案卷目录和卷宗排序,如对审批文书进行归档时,统一规范卷内文件目录清单,并按照审批流程对卷内材料进行排序归档,按照档案法要求,实行“一案一卷”、“一户一档”,统一归档装订,同时在卷首登记归档号、卷号,卷内设置页号,卷尾附执法证复印件,标记立卷人和立卷日期,方便核查、调阅。及时立卷、归档装订,坚持受理即立卷、办结即归档,每季定期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案卷装订。
五是审批行为监督制度化。为加强审批监管、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审批效能,修订完善了审批科工作职责、审批窗口岗位责任制、AB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分权制约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15项制约监督工作制度,并通过行政综合应用平台,对审批过程和时限进行网络全程实时监控,确保程序合法、按时办结、服务到位。同时,健全评价机制,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纳入县法制办执法案卷检查内容,纳入县“千人评议”窗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