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 平阳县妇联与法院共建家事纠纷联动工作机制

01.06.2016  12:30

 

5月24日上午,平阳县妇联与法院签订了家事纠纷新型联动工作机制共建协议,并举行了“平阳县婚姻调节委员会驻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站”和“平阳县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驻法院心里疏导室”揭牌仪式。这是继成立“家事审判庭”后,县妇联、县法院为适应家事案件不断增长,高效妥善处理家事纠纷,推出的又一新举措。

据统计显示,近年来,平阳县法院每年受理家事民事纠纷案件数1100件左右,其中离婚案件占家事案件85%左右;平阳县妇联每年受理的来信来访案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占比60%左右。较为严峻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在县妇联的积极争取、推动,今年3月18日县法院成立了“家事审判庭”,是全省首个专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的专业审判庭。该家事审判庭与刑庭、民庭等一级庭室并列,具有独立编制。同时在鳌江、水头两个基层法庭设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配合家事审判庭的成立,平阳县妇联、县法院就构建家事纠纷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了系列探索实践,在工作推进中,平阳县妇联积极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大力加强法治化服务,积极探索构建家事纠纷联动工作机制,服务婚姻家庭幸福,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一个机构加强领导。 举办家事审判改革专题论坛,交流探讨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成立了县家事纠纷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法院院长为组长,县妇联主席、法院副院长为常务副组长,县妇联分管副主席、民庭庭长为副组长,县妇联权益部、县法院、家事审判庭、鳌江法庭、水头法庭等相关负责人和乡镇妇联主席为成员,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家事纠纷联动工作事务。

两方进驻延伸服务。 利用家事审判庭挂牌成立的契机,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站、“幸福港湾”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心理疏导室进驻家事审判庭和鳌江、水头家事审判合议庭,组建由心理咨询师、律师和社会工作者组成的专业调解员和心理辅导员队伍,推动在家事审判中引入社会工作方法和心理干预机制,延伸家事案件调解服务范畴。

三支队伍壮大力量。 积极培育发展婚姻家庭服务类社会组织,如引导“萨提亚社会工作室”承接县民政局“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做离婚前调解服务,调解率成功率达25%。同时,在原有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和“幸福港湾”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基础上,于2016年牵头成立了温州市心理学会平阳分会和平阳县启心社会服务中心,并在社区设立了家事联络员,吸纳全县优秀的心理咨询师、律师和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到家事纠纷调解工作中来,推动建立专兼职并存的专业化家事纠纷调解服务团队。

四种机制诉调联动。 积极探索建立讼调对接、调审互动、心理疏导和案后回访等四种机制,着力构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综合协调、司法服务”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在保证法院中立的前提下,让家事调解员参与家事案件的调解,将之与诉讼衔接,化解当事人矛盾; 二是建立调审互动机制, 全县各级妇联在调处家事信访案件时,可邀请县法院法官提前介入纠纷处理,给予法律支持,引导纠纷双方正确维权; 三是建立心理疏导机制, 为当事人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帮助解除心理障碍,让他们获取修复或重建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 四是建立案后回访制度, 对涉案家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各地妇联、社区服务中心等发出《社会帮扶建议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

           家事审判庭成立至今,妇联调解员队伍参与调解了3个案件,心理咨询师、社工、律师等志愿者在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