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档案局荣获“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8.01.2015  17:57
近日,平湖市档案局被省文明委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0年获“嘉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之后,市档案局机关文明建设取得的又一佳绩。

平湖市档案局自2013年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本,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先进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创建良好氛围,以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 抓机制、抓队伍、抓效能、抓监管,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及档案工作业绩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尤其是2014年,平湖市档案局更是以创建省文明单位为载体,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完善档案资源体系及利用体系,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以探索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发展为主题,主动融入,精心策划,大力开展档案特色服务,全局形成了人人文明、人人思进、人人创优的良好局面。一方面加强部门协同,融入档案服务,积极发挥档案工作作用及档案馆爱教基地优势,服务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创新发展“新仓经验”等中心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结对村、社区、企业文明共建活动, “红色互动?携手共建”活动以及关爱社会奉献爱心活动。以爱心活动践行文明目标,以“五个一”活动推动文明创建。同时,以“6.9”国际档案日、9月档案宣传月、“平湖档案”微信公众平台等为抓手,创造性地开展档案进社区、档案融社会等以突显档案文化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这是市档案局进一步巩固与发展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以此为契机,市档案局将继续秉持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与档案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的思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把档案局建成“勤政、廉洁、高效、文明、和谐”的机关部门单位,推动各项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平湖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