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档案局深化档案执法检查
平湖市档案局坚持以法律手段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治档,使全市档案事业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档案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平湖市档案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档案法规,悬挂宣传标语,利用网络等新媒体进行档案宣传,依托“国际档案日”和档案法颁布宣传月,到广场进社区进行档案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档案法规宣传。2014年9月的档案宣传月活动中同时开展了档案执法检查专题活动,档案宣传重点向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转移,营造档案执法检查的良好环境,增强了全民档案法制观念和社会档案意识,切实提高全民档案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改进工作形式,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执法检查。为提高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提高档案执法检查力度,真正引起基层单位领导和档案员的重视,在档案执法检查中,由市人大副主任带队,市档案局、市发改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大教科文委联合组队来开展档案执法检查。 2014年,平湖市档案局采取以自查为主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合档案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着重检查了各单位贯彻执行《档案法》、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工作制度、设施配备、信息安全和政府投资项目建档等情况。通过要求每个基层单位自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引起他们对档案工作的重视,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三、档案执法检查取得的成效。从检查的情况看,多数机关单位档案意识较强,明确分管领导,档案人员到位,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档案员履职到位,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业务建设日趋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通过开展档案执法检查,不仅有效地推动了档案法律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档案管理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今后,市档案局将继续加强档案法制宣传,加大档案执法力度,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的发展。
浙江省平湖市档案局 顾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