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获省领导肯定

08.01.2016  13:37

 

 

【本站1月8日讯】近日,副省长黄旭明在浙江政务信息专报上作出批示,肯定了平湖市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做出的有益探索。近年来,为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维修管护主体缺位、责任缺失、经费缺乏的难题,平湖市积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各村先后组建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在服务农业生产、农民增收上发挥了积极功效。2013年以来,该市筹措管护资金1046万元万元,已累计完成维修泵站848座、地下灌溉渠道116公里、分水井2434只、放水阀门27301只,清理排水沟2062公里,有效的提高了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寿命和效益,更好的保证了农业的发展。

 

一、定方案、明政策、行试点,建立合作社管护组织

一是制定方案,建立组织。在全面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组织,明确了村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是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的主体、明确了村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必须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明确了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性质为村集体所有。

 

二是明确政策,落实资金。为解决水利工程日常管护经费难以足额到位问题,明确合作社是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的主体,对其开展水利服务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按照“谁受益谁承担,民办公助”的原则,采取市财政补助、镇街道财政配套、村群自筹、社会捐资赞助等多种形式筹集。市财政每年补助10元/亩,镇街道配套补助5元/亩,其余资金由村自筹解决。2013年以来,市镇两级财政共补助管护资金达717万元。

 

三是试点先行,配强队伍。2013年先行在钟埭、林埭、当湖三个镇街道27个村实施区域化集中管理试点,在完成试点基础上,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各村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机构,隶属于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管理。截至目前,全市8个镇街道82个村全部成立了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配备社员750人,年龄50岁以下占45%,高中以上学历占50%,原从事水利相关工作的占55%,社员队伍不断壮大。

 

二、明责任、抓运行、强指导,实行合作社管护模式

一是理顺体制,明确职能。明确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归属,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产权、养护权“两权”分离。各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对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登记造册,明确管护人员、管护范围和管护责任,确保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同时,社将小型水利工程的范围、内容、管护期、报酬、职责张榜公示,接受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村民和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的监督。

 

二是落实责任,狠抓实效。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受村经济合作社委托,按照工作职责对本村集体所有的灌溉泵站、灌溉渠道、排水沟等小型水利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2013年以来,已累计完成维修泵站848座、地下灌溉渠道116公里、分水井2434只、放水阀门27301只,清理排水沟2062公里,筹措管护资金1046万元,有效的提高了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寿命和效益,更好的保证了农业的发展。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技能。为更好服务社员与广大农户,水利部门定期安排水利专家、维修能手深入田间地头传授工程维修、保养、管理等技术,经常性的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理论及实践技能。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30余场,培训社员2100多人次,为全省试点的有效推进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三、求创新、重监管、严考核,保障合作社长效功能

一是创新理念,完善模式。积极探索合作社长效运行的新思路、新举措。在队伍建设上,逐步提高泵站放水员、熟悉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人员在合作社队伍中的占比,构建结构合理、业务精良、人员稳定的管护队伍。同时,按照统筹管护、高效运转的思路,分级分类管理,研究制定整合河道保洁、农村圩区工程管理、绿化管护等方面人力、物力、财力相结合的运行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农村水利工程管护人员到位、管护方式规范、管护效率提高的管理模式。

 

二是加强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各村水利服务专业合作设立专门账户,对上级下拨的财政资金、村群筹资等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会计核算委托各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核算,合作社设兼职报帐员1名。严格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使用必须通过村民理财小组理财后才能报账。同时,接受纪检监察、财政、水利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定期对区域化集中管理资金进行审计。

 

三是严格考核,明确奖惩标准。制订了《平湖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考核试行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定期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确定为合格等级及以上的镇街道、村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市财政全额下拨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考核为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市级补助资金。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