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实施“两退两进”力促土地利用提质增效

03.04.2015  11:03

  为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率,深入存量挖潜、盘活低效用地,平湖市自2012年以来围绕每年腾退低效建设用地2000亩、5年共腾退10000亩的工作目标任务,持续深入开展“两退两进”工作,取得一系列成果。截至2014年底,该市累计腾退低效建设用地284宗、面积7060.93亩,其中直接收回闲置土地129宗、面积3904.1亩。“两退两进”已成为破解发展空间不足,促进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

  一、以工业用地绩效调查为抓手,倒逼企业挖潜节地

  一是率先开展工业用地绩效调查。从2012年开始,平湖市率先在嘉兴市开展工业用地绩效调查工作,对该市规上企业和用地面积在3亩以上的规下企业进行综合绩效评估,2015年又将评价对象扩大到该市所有工业企业。目前涉及评价的企业共4500余家企业,全面掌握企业综合运用情况,建立土地利用绩效台账。

  二是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腾退对象。根据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调查评估结果,将企业分成A(优先发展类)、B(鼓励提升类)、C(监管调控类)、D(落后整治类)四类,重点对D类企业进行风险排摸,实施跟踪管理。连续三年将低效经营的企业或因债权债务等已关停或破产的企业确定为腾退重点对象,2015年初步确定40家企业、约800亩土地实行腾退。

  三是运用差别化政策倒逼与提升。根据企业绩效评价结果,该市综合运用差别化电价、水价、城镇土地使用税、工业用地差别化管理等一揽子差别化政策,增加企业低效用地成本,倒逼企业转型提升或者挖潜节地。进一步树立“亩产论英雄”的理念,强化政策引导和行政推动,鼓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通过机器换人、零用地扩建等,提高土地等资源的利用率。

  (二)以完善土地供后监管为抓手,坚决收回低效闲置土地

  按照“分类处理,以用为先,规范实施,集约利用”的原则严格批后监管,通过强化土地闲置费征收和依法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等措施,加大处置低效闲置土地力度,加快“腾笼换鸟”步伐,鼓励企业退低进高、盘活低效用地。

  一是出政策。2013年平湖市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操作办法,对建设用地的进一步监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意见。2014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全程监管的通知》,使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置更具有可操作性,形成较为完善的低效闲置用地处置管理制度。

  二是建台账。全面系统梳理2002年以来该市工业项目用地开竣工情况,建立涉嫌空闲土地“一地一册”基础台账,由市、镇(街道)两级共同监督管理。对确认闲置的土地采取综合执法手段,通过责令限期开工建设、追加技术设备投资、退出土地使用权等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供而未用土地利用情况实行每月督查通报,批后监管情况实行季度通报。目前,该市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95%以上。

  (三)以坚持市场化兼并重组为导向,引导企业盘活低效用地

  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性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消除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政府引导企业自觉担当“退低”、“进高”责任,与优质企业以及亟需发展壮大的企业主动对接,提供咨询服务,鼓励其通过拍卖、收购、合资、合作、合并和其他形式实施兼并重组,盘活资产和存量土地。

  截至目前,平湖市已累计实施的38个兼并重组项目,盘活土地1576.65亩,带动新增投资55亿。这些项目全部由企业自主洽谈、协商成功,政府在中间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通过市场调节,减轻了政府在收回土地过程中的经济负担,加快了土地资源盘活利用进程,在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同时优化企业产业结构。

  (四)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合力推进面上工作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为进一步深入、有效开展“两退两进”工作,平湖市专门成立“两退两进”工作办公室,统一配备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办公室的工作职能、性质和具体要求。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将“两退两进”工作纳入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部门个性化考核内容,与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一并纳入该市捆绑式统一考核奖励范围,激励各主体抓实抓细此项工作。三是推行部门联动督查机制。制订“两退两进”部门联动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倒逼、领办、联合执法、共同服务等机制和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工作交办制度、现场督办制度和联合督查制度等,深化部门共同推进机制建设,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在每个月的重大项目推进会上,将“两退两进”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进行交办和督办,提高难点问题的办结率。(平湖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