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多管齐下编织“五气共治”空气净化网
近年来,平湖市环保局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1-7月,平湖市空气质量领跑嘉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0.7%,比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
一、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制度保障”
一是专项资金补助。制定《平湖市污染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脱硫脱硝等全市重点减排工程,补助比例为投资额的40%,最大的脱硫脱硝项目补助达320万元。制定《平湖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程实施方案》,对拆除的燃煤锅炉,按锅炉类型(立式、卧式)和蒸吨数给予补助(如每蒸吨卧式锅炉补助4万元,立式2万元);对改用清洁能源的设备投资,再补助20%。用于燃煤锅炉脱硫脱硝和淘汰的补助资金达到2000多万元。
二是黄标车淘汰补助。制定《平湖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助实施办法》,鼓励尽早淘汰、实施分类补助。2014年底、2015年6月底、2015年底三个阶段淘汰的黄标车,分别按全额、70%和50%享受补助标准,单车最高补助可达1.96万元。全市已下达补助1800多万元,预计补助资金总额将达3000万元。截止7月底,该市已淘汰各类黄标车3778辆。
三是提高收费标准。结合省级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试点,将燃煤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为省定标准的10倍,为全省最高,约合每吨煤300元,大大提高燃煤成本,以经济杠杆倒逼企业主动淘汰。
二、强化执法倒逼,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创新执法机制。探索环境执法新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国省控企业和重点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实施“定企业、定人员、定职责”的定员监管制度;对安装在线监控和“环保眼”环保设施实时监控的企业,进行网络巡察,掌握污染排放特点,由监控人员通知执法人员实施调度式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或媒体曝光的环境违法行为、基层办案有困难的重点案件,成立专案组进行查办。
二是加强联动执法。下发平湖市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联合执法行动方案,依托市环保执法联席会议平台,以表面处理企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单位、码头建材企业为重点,实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共开展4次联合执法,检查企业94家次,作出行政处罚7起,责令停产2家,抓捕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人员2名,宣判3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通过电视台跟踪采访、网络微博、政府网站发布等形式,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对执法中发现可能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违法行为,一律抄送相关部门。执法中重点抓住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信访、私设暗管、污染事故等五类重点对象,办成有影响、有效果、有质量的“三有”案件。
三是解决热点问题。为解决群众大气污染投诉热点问题,开展了废塑料加工行业整治和重污染(燃煤、木柴、服装箱包边角料)开水炉整治。通过执法处罚、政策引导、强制拆除等措施,2011年以来,累计作出行政处罚122起,拆除取缔违规违章经营开水炉200余台,关闭废塑料加工点210多家,基本解决了这两个行业的废气扰民问题。
三、完善基础设施,强化“项目助推”
一是大力推进集中供热,为燃煤锅炉淘汰创造条件。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曹桥工业园区和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相继实现了集中供热;结合秸秆综合利用,当湖街道虹霓工业集中区实施了生物质成型燃料集中供热项目,创新了集中供热模式。全市集中用热单位已达到160多家。天然气管网建设也不断推进,目前主管网已延伸至多数镇街道。依托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在中心城区划定面积约30平方公里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开展无煤区建设。截至目前,无煤区内燃煤锅炉拆除率达到85.4%,在用6台已全部制定淘汰改造计划,年底前可全部拆除。2011年以来,全市已拆除淘汰燃煤锅炉131台。
二是开展固废资源化利用,不断降低燃煤消耗。建成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造纸污泥及废渣焚烧项目,建立服装箱包边角料收集和焚烧处置体系,每年节煤达20万吨以上。
三是加强环保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10套,刷卡排污设施6套,环保设施实时监控系统12套,实现了24小时监控。在与上海金山区、嘉兴港区交界区域,建设了2个大气特殊污染因子自动监测站,掌握空气质量动态。
四、深化信息公开,营造“透明空气”
一是全面公开环境质量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该市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空气质量信息;在每日平湖新闻片头首先播报环境空气质量。率先建成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系统,实时发布2个空气自动站和6个水质自动站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公众可通过网站、景区大屏幕等实时查看,目前,该系统已通过验收,并将进一步完善短信报警、数据审核等功能模块,并为在建的平湖市与嘉兴港区交界区域大气特殊污染物自动监测站的数据接入做好技术储备。
二是全方位公开环境违法信息,扩大环境执法效果。在平湖电视台品牌栏目“民生直通车”设立“环保在行动”专栏,播出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全过程,至今共播出85期;设立“平湖环保”官方微博和公众微信号,全面改版官方网站,重点突出信息公开;通过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网站,公布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和典型案件,累计公布违法单位205家次,典型案件7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