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两个“退二进三”项目通过服务业准入评价

09.12.2014  13:32

  《平湖市服务业项目准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平政发〔2014〕95号)自今年5月执行以来,该市已有浙江远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河码头及物流配套项目、明阳·建筑机械租赁与劳务分包项目2个“退二进三”项目通过准入评价。

  浙江远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河码头及物流配套项目位于平湖市独山港经济开发区,计划用地区块原为浙江平湖玻璃有限公司所用。平湖玻璃破产清算后,其中9.8亩土地由浙江远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建设内河码头及物流配套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主要建设100吨泊位码头2个、仓储及办公用房6500平方米。预计建成后,亩均营业收入、亩均税收可达112.2万元、5.1万元,分别是浙江平湖玻璃有限公司的6.6倍、3.9倍。明阳·建筑机械租赁与劳务分包项目位于新埭镇,地块原为平湖市天神皮革有限公司所用,占地面积69.9亩,属高污染企业,是该市六大行业整治对象之一,于2013年关停淘汰后由平湖市明阳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其60亩土地。新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5972平方米,建成后主要开展建筑机械租赁、销售、检测及劳务分包业务。预计亩均营业收入、亩均税收可达100万元、10万元,分别是平湖市天神皮革有限公司的1.3倍、1.9倍。

  开展服务业项目准入评价工作,有利于平湖市树立“亩产论英雄”的理念,对该市进一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升服务业投资项目的整体质量,推动服务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平湖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