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逐步推进

28.12.2015  22:12
  近日,平湖市编委印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平湖市不动产登记职责进一步明确:平湖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屋登记职责即将划转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国土资源局负责该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使用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工作。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保证房地产交易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通过整合不动产职责,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一方面是通过整合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将长期以来房屋权属交易与登记一体化区分开来,更好地行使房地产监管职责。
      下一步,为顺利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平湖市还将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协调机制、信息共享制度,确保做好新老证书衔接等各项工作。(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