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安护航G20”平安旅游创建活动的通知
浙旅局〔2016〕31号
各市旅游局(委):
根据“平安护航G20”大会战的总体部署和省综治委关于组织开展“平安护航G20”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从4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平安旅游创建活动,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此次平安旅游创建活动,是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平安护航G20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年度平安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确保平安旅游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标准,加强考核。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根据任务要求,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创建目标和创建标准,拟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加强指导督导,及时发现并化解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同时,要注重培育一批创建示范单位,通过表彰,树立典型。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突出平安旅游创建活动的要求和标准,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宣传平安旅游创建知识,展示本地区、本单位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成果,大力营造平安旅游建设良好氛围,推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平安旅游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附件 :浙江省旅游局“平安护航G20”平安旅游创建活动方案
浙江省旅游局
2016年3月23日
附件:
浙江省旅游局“平安护航G20” 平安旅游创建活动方案
为提升全省旅游安全管理水平,巩固和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成果,根据“平安护航G20”大会战的总体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平安旅游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平安浙江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以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基础建设为支持,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打造平安旅游升级版,为G20杭州峰会顺利召开作出贡献。
二、创建范围和内容
着眼“平安护航G20”,进行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平安旅游等创建活动。加强对各类景区、观光点、游览点和旅行社的安全管理,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中的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各部门的监管责任、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与社会公众的监督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旅游安全措施建设,强化生产经营和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三、创建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旅游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各旅游主管部门、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应对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游客及旅游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稳定的旅游环境,不断汇聚和增强平安和谐能量,积“小安”为“大安”,平安护航G20。达到“四个更加”、“五个坚决”。 “四个更加” :做到安全设施更加完备,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防范和处置能力更加提高。 “五个坚决”: 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旅游特种设备的督查。 协调安监、质监等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索道等特种设备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A级旅游景区的特种设备、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定期检验及维护情况、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以落实A级旅游景区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
(二)组织开展景区最大承载量的督查。 协调安监等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的确定、发布和落实情况,游客疏散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等情况,以促进景区最大承载量工作的落实,确保景区安全。
(三)开展旅游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研究部署全省旅游防汛防台抗旱安全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农家乐等涉旅场所的隐患排查工作,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好旅游防汛防台抗旱应对工作,达到防汛防台期间“不亡人、少伤人”的目标。
(四)落实旅游行业消防工作。 根据消防委的工作要求,落实旅游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通过落实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旅游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旅游消防安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做好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重大节庆活动和重要时点的消防安全工作,避免发生游客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伤亡事故。
(五)做好假日旅游工作。 在长假游客集中出行、旅游安全隐患易发阶段,联合相关部门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督查工作,指导辖区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加大旅游安全的警示宣传力度,以确保假日游客的安全出行。
五、工作步骤
创建活动从2016年3月到2016年12月止。3月份制定具体方案,动员部署,明确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和工作措施;4月全面开展,落实创建任务;7月督导推动,强化创建力度;12月结合2016年度平安旅游考核一并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章立制,注重长效。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要以平安旅游创建活动为契机,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创新安全管理方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旅游安全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平安创建信息通报、不断完善创建措施,确保平安旅游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加强统筹,强化落实。 各地要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平安旅游的各项 制度 ,共同督促、指导本地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积极参与平安旅游建设工作。要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把创建活动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形成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受益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网络,快速反应。 要明确分管旅游安全的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进一步畅通全省的旅游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利用QQ群、微信公众号、微薄、短信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旅游安全信息和提示,开展旅游安全交流。加强与网络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社会舆情控制准备,提高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迅速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