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常山法院首用网络视频调解离婚案件

31.10.2014  09:58

  中新浙江网10月30日电(见习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颜朝童)信息化时代网络通讯技术的进步给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利用好网络也能为审判活动提供服务。记者30日获悉,浙江常山县人民法院红旗岗法庭就利用网络视屏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裴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双方于2004年5月登记结婚,并于同年9月生育一女。

  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两人分居多年,感情日趋淡化。裴某认为双方感情已经名存实亡,遂于今年9月向常山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得知,被告王某为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布依族人,现人亦在贵州,其表示同意原告要求离婚的请求,但因路途遥远及时间、经济问题不能到庭参加诉讼。

  考虑到被告远在外地的特殊情况,倘若坚持让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势必增加诉讼成本,而如果简单的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方式调解,则难以确认当事人身份。

  承办法官让被告邮寄提供其同意离婚的答辩状及其家庭户籍的登记证明,并决定采用网络视频的方式主持双方进行远程调解。

  法院在会议室组织双方视频调解。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通过视频让双方彼此面对面就身份情况进行了确认,然后就原告的诉讼请求一项项分别征求双方意见,并以调解笔录形式记录下来。很快,双方对离婚及子女抚养探望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据了解,这是常山县法院首次利用网络视频成功调解的第一起离婚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