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实施群众体育活动“阳光行动”计划

22.10.2014  19:31

浙江师范大学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切实增强师生体质健康,启动实施新一轮群众体育活动“阳光行动”计划,建立和完善四大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课外体育活动体系,形成学生广泛参与的活动机制。充分发挥体育活动社团的作用,依托10个校级品牌体育类社团在各学院成立分社团,同时强化二级学院体育类社团、体育兴趣小组的建设,每年开展各类体育文化活动达188项,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

二是建立体育竞赛体系,发挥竞赛的引领与推动作用。学校体育竞赛体系由阳光体育运动会、校田径运动会和教职工体适能竞赛三项组成。上半年,以二级学院为主体举办阳光体育运动会,包括球类运动、校园体育活动吉尼斯挑战、健身排舞、环校长跑等项目。下半年,校田径运动会与教职工体适能竞赛同期举行,同时以学院为单位举行班级趣味体育竞赛,进一步发挥体育竞赛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完善测评服务体系,提高体质健康的意识和水平。以体质健康水平为导向,建立活动过程与结果的评价、反馈机制。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的考核结果,作为学院教学业绩考核的一部分。建立公共体育教学部教师“一对一”联系学院制度,协助配合学院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与群体竞赛,辅导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四是完善保障支持体系,推动群众体育活动持续发展。继续推进创新研究与实践,将部分设计科学、预期效果好群众活动列入学校实践教学项目。建立体育竞赛项目和趣味运动项目申报制度,经评审后,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通过促进开展各类学校体育活动使学生强健体魄、健全人格,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