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首批公租房摇号选房工作圆满落幕
23.12.2015 00:0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经过前期对报名资格的严格审查,温岭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共筛选出1868户家庭符合公租房申报资格,可以参加此次公租房摇号选房,其中类别一申请家庭(市区常住户籍低收入人群)165户与类别二申请家庭(市区常住户籍住房困难家庭)1081户于12月15号上午优先摇号,并按摇号得出的顺序号于12月15-17日三天依次选房。类别三(非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572户和类别四(新温岭人)申请家庭50户于12月18日摇号选房。1452套房源分别位于温岭城西街道的康和佳园一期798套、康庭佳园北区36套及城东街道的康惠佳园一期618套。部分申请家庭此次摇号可能会因房源不足而得不到配租进入轮候名单,等待下一轮摇号配租。明年,温岭还将推出康惠二期、三期1000余套公租房。
此次公租房配租工作首次采用了“温岭市区公共租赁房摇号系统”进行电脑选房,这在全省也是首次。同现今的机选车牌号类似,在选房者对房源位置进行了初选后,由电脑随机选出5套公租房源由选房者作最终选择,电脑界面上还有剩余房源提醒,每个房源下方都备注有所在小区、住房单元、建筑面积、参考租金、套型和户型等方面的详细信息,每人均有两分钟的选择时间,以尽可能减少人员影响,最大限度地确保了此次摇号选房的公平、公正。
房租低于市场价,但不得出借、转租、闲置,也不得装修
从温岭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获悉,公租房的房租低于周边市场价,分为12元/月·平方米和13元/月·平方米两档(1—4层及顶层房屋租金下浮10%),面积为49平方米至69平方米:对符合准入条件且执有《低保证》、《特困证》、《低保边缘证》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0%缴纳租金;执有《困难家庭救助证》、《重度残疾人困难救助证》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缴纳租金;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至少有1个成年成员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以上的,按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90%缴纳租金;其他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按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首批公租房每套房子均作了简单装修,预计明年年中便可入住。“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自住,不得出借、转租、闲置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进行装修等。”王主任介绍,对于违反规定的,经查实将取消公租房申请资格5年。(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
本文来源: 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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