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借助“三化”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宁波市鄞州区自2005年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至今已拥有国家级非遗名录5项、省级21项、市级45项、区级78项;拥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3个、省级15个、市级47个、区级91个;拥有市级传承基地45个、区级98个;拥有市级“三位一体”示范点4个;拥有区级非遗教育传承基地34个;拥有非遗专题展示馆14座,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一是政策保障系列化。2009年5月鄞州在全市率先出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基地、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一个项目+一个传承基地+一个代表性传承人”的非遗“三位一体”原生态保护、传承、利用模式。2011年鄞州又实施了《区传承基地星级评定办法》,对传承基地的硬件设施和具体保护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补助奖励。2013年鄞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办博物馆建设的政策意见》,将非遗馆纳入管理补助范畴,进一步促进了区非遗专题展示馆(艺术馆)的建设。
二是传承保护多元化。建立非遗保护名录。经申报审核,筛选命名区级非遗保护名录,目前已命名区级非遗名录5批共78个项目。一旦条件符合,还积极推荐申报上级非遗名录。发展教学传承基地。与学校合作在校园设立非遗教学传承基地,如宁波走书的传承人沈健丽、鄞州竹编的传承人叶良康、彩线刺绣传承人陈爱娥等,主动联系学校上门开展辅导,吸引了众多学生前往学艺。发展生产性传承保护。对有产业化发展优势的传统手工技艺类非遗项目,如骨木镶嵌、朱金漆木雕、金银彩绣等,鼓励其进行合理的开发生产,促进其可持续性保护与传承。政府贴息保护。对一些濒危非遗项目如唱新闻、宁波评话等采用招募徒弟政府贴工资的方法培养传承人,对一时难以招到传承人的,则先采用录音、录像、记录的方式,进行数字化保存。举办培训班普及性传承。每年根据实际需求召集各非遗传承人面向广大群众举办多门类的非遗公益培训班至少10余期。
三是宣传展示社会化。先后两次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地摊式非遗普查,历时一年多,从寻找线索到筛选非遗重点项目,都吸纳了众多社会力量参与,借助普查,为非遗保护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普查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常态化的非遗展示活动,激发非遗持久的生命力,如非遗展示进社区、进校园、参加文化“三下乡”等已成常态;每年组织大型非遗展示活动10余次;踊跃参加上级文化部门组织的非遗活动,鄞州朱金漆木雕“万工轿”、“船鼓”、骨木镶嵌“千工床”、咸祥抬阁等获得了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另一方面,通过多维度宣传,扩大了非遗社会的影响力,编撰出版《甬上风物》(鄞州卷)、《甬上风华》(鄞州卷)及其它重要非遗项目专著;每年在各类媒体发表近百篇非遗宣传报道;组建区非遗联络员队伍和非遗保护志愿者队伍,目前已有成员400余名,这两支队伍在区非遗项目挖掘、申报、档案管理、采访、记录等系列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鄞州非遗宣传的重要力量。